作品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未知

一、首次登录平台,通过《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账号跳转后显示用户登录界面,无法进入平台?

这个问题主要是受双平台账号体系影响,需要进行绑定操作。

1.注册账号时,选择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2.完成注册后,再次登录该平台进行账号绑定。

3.绑定过程中,需关联双平台的账号,实现在双平台之间正常切换和登录。

4.绑定过程中,需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安全认证信息,请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5.如已经完成绑定,仍无法登录平台,可以尝试重新登录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检查账号和密码是否正确。

6.如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可以联系技术支持人员。

二、著作权人/作者如何添加?

进入平台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添加著作权人或作者信息:

1.在平台的导航栏中,点击账号。

2.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著作权人/作者管理”。

3.进入著作权人/作者管理页面后,点击“添加”按钮。

4.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填写需要添加的著作权人或作者的相关信息。

5.完成填写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添加的信息。

三、哪些作品可申请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四、平台登记所需的模板文件在哪下载?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下载平台登记所需的模板文件:

1.在平台首页,找到“办理指引”选项,点击后进入业务办理材料下载页面,在该页面中可以找到模板文件。

2.登录平台后,您可以在主页面中找到“登记”选项,点击后进入登记页面,在该页面中可以找到模板文件。

五、平台内第6项【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如何上传附件?

个人作品:提交非职务创作证明(有工作单位)或非职务创作保证书(无工作单位)扫描件或照片。

法人作品:提交法人作品声明扫描件或照片。

职务作品:提交著作权归属协议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合作作品(作者为两人以上):提供合作协议扫描件或照片。

委托作品:提交委托协议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法人及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六、平台内第10项【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如何上传附件?

下载模板并打印,由著作权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附件。

七、平台内第12项如何选择办理机构?

为方便著作权人申请纸质版著作权证书,可以就近选择办理机构。

八、未成年人无身份证如何申请著作权登记?

选择添加著作权人/作者信息时,上传户口本页扫描件或照片。

因著作权人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相关材料需监护人共同签署。签署方式为每个未成年人签字处,均由监护人在旁一并签字。须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索引页或出生证明上传至第11项其他上传附件。如著作权人已经年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请提供劳动收入来源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个体经营凭证等),无需提供1.2项证明。

九、著作权证书如何取得?

平台默认为您提供电子证书。作品通过终审后,您可以在“登记-作品管理-已登记作品”页面上查看并下载电子证书。如需要领取纸质证书,请前往作品登记信息第12项选择的办理机构领取。

十、在山东省内居住、就业、就读等外省公民能否在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申请作品登记?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山东省居民和在山东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申请提出作品登记。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十一、如何在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查询证书真实性?

平台查询分为新平台查询和老平台查询两个入口,均位于首页-作品公示-作品登记公告中。

老平台查询地址为http://lpt.sdszpdj.com/announcement

新平台查询地址为https://sdszpdj.com/announcement

十二、著作权证书如何变更/撤销?

可以在“登记-作品管理-已登记作品”页面上找到对应的作品并按照指示进行操作。

需要变更或撤销时,请上传相应的说明文件。

十三、有人说我侵权,我可以查看对方的作品样本吗?

作品样本和登记材料只有著作权人本人、司法机关或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能够调档查询,其他第三方只能查询公告信息。如涉及著作权纠纷需要查询样本内容或登记材料,须著作权人本人提交申请或提供司法机关、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协助调查函。

十四、我的作品被侵权了怎么办?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著作权行政投诉指南》有关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登记与否,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受理行政投诉的机关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

十五、电子证书如何获取?

可以在“登记-电子证照管理-电子证照”页面,点击制证成功下载获取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格式为.png .pdf .ofd格式

十六、纸质证书如何获取?

需在作品登记提报的机构进行纸质证书申请,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山东省版权工作站名单及联系方式

十七、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是否具有作品样本证书页?

作品样本格式上传为图片格式的具有作品样本证书页,其他格式暂不支持。

十八、平台遇到技术问题怎么办?

作品登记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650560420,1866046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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